戴震弟兄
經文:馬太福音12:38~40
12:38 當時,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:夫子,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。
12:39 耶穌回答說:一個邪惡、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,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,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。
12:40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,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。
這裡很清楚的預表耶穌要受死,埋在地裡頭三天三夜,然後從死裏復活。我們比較不懂的是為什麼耶穌說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呢? 難道耶穌死後就再沒有神蹟了嗎? 但是明明還是有太多的見證,有太多的神蹟延續下來。 比方說病得醫治,奉耶穌之名趕鬼,在走頭無路的時候,忽然問題解決了,…! ㄧ個蒙恩的基督徒,不可能不經歷過 主恩的滋味,這也是神蹟。 甚至我們得救對我來說也是神蹟,因為是 神的恩典臨到我身上了,我竟然是 神定意撿選的 神的子民 ,何等的恩典! 怎麼說沒有神蹟了呢?
這裡要看的是我們如何看待神蹟。神蹟的發生,ㄧ定是 神主動,而且它ㄧ定有其意義,就是要彰顯 神的大能,神的大愛,要人歸向 神。我們的心態如果是想要多認識 神,想要與 神合而為一,那麼我們到處都會感受到 神的神蹟天天在發生,尤其是在自己的身上發生。反過來說,如果我們的心態只是試探 神,神蹟發生了很好,再看下一個神蹟;神蹟沒發生,更好,表示祂不是 神,或是跟本沒有 神。這樣的話,再多的神蹟,對他來說也是沒意義的。
那麼我們要不要求神蹟呢? 聖經不是說: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嗎?(太7:7)我們當然可以求,但是還是要記住:主權在 神。有時 神不照我們的心意成就,不表示 神不愛我們,或是 神沒有那能力,常常是 神有更深的美意。
ㄧ年前我得了胰臟癌,好多教會的弟兄姊妹,包括我自己也會求 神醫治,但我始終記得主權在 神。對我來說,無論 神是否醫治,我只要知道我是屬 神的,就足夠了,就是好得無比的。 我要做的,就是天天走在屬 神的道路中。 我們走在 神的道路中,就是見證 神: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(太6:33),至於病得不得醫治,跟我是否是屬 神的相比,就太微不足道了。
所以回到原來的問題,為什麼耶穌說再沒有神蹟了呢? 其實耶穌已經行了最大的神蹟,就是耶穌的受死和復活。我們能夠靠著耶穌的寶血,認罪悔改,重新與 神和好,成為有 神生命的新造的活人,這就是最大的神蹟,沒有比這個神蹟更大的了!換句話說,耶穌行了這個神蹟之後,就「成了」,其他的神蹟,無論是以前的,以後的,現在的,都微不足道了!所以不是說再沒有神蹟了,對屬 神的人來說,天天都是神蹟,天天都看到 神的恩典,天天都經歷到 神賜給我們的平安喜樂,願榮耀歸給 神,阿們。